作者:伯特纳(Loraine Boettner) 译者:赵中辉
论到基督神性另一特别的证据,就是他所行的神迹。神迹的定义,是由于神直接的权能,在外部的世界中所行的一件奇事,为了要印证一个信息,或一位传信息的人。 换言之,就是超自然的能力,显在自然界里面。
耶稣所行的神迹,和先知们与门徒们所行的神迹不同,他行神迹是靠他自己固有的能力,并非是靠加给他的能力。当先知或门徒们行神迹的时候,他们明明地否认他们自己有什么能力,能行神迹。红海的水分开成垒,摩西说那是神的作为(出14:3),约书亚也说过(书3:5),以利亚(王上18:36)和其他的先知们,当类似的奇事成就时,他们也这样说;在新约中彼得和约翰在圣殿的门口医好一个瘸腿的人,彼得立刻对那好奇的群众说,“为什么把这事当作希奇呢?”(徒3:12)并且保罗在路司得医好一个瘸腿的人,群众立刻向保罗和巴拿巴献祭,他们就跳起来声明说,他们也是“人,性情和他们一样”,应该将荣耀归给神(徒14:15)。
但是当耶稣医治病人,赶逐污鬼,或叫死人复活,或平静风海,乃是使用他自己的无限权能。他对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说,“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约10:25)。“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10:37,38)。“我若没有在他们中间行过别人未行的事,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连我与我的父,他们也看见,也恨恶了”(约15:24)。
当施洗约翰的门徒来问耶稣是不是弥赛亚的时候,他没有回答是与不是,只说,“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太11:4,5),使他们看见这证据自然会明白。因为自然律是神制定的,只有神能改变或终止自然律。耶稣在各方面施行他的权能,而彰显了他的荣耀,叫凡是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出他的神性。
耶稣所行的神迹,毫无疑问是非常多的,然而只有三十五个或四十个神迹被记载下来——这是举一些显著事件来表明他有权柄医治那些人所没有办法医治的疾病,叫死人复活,证明他的权能超过自然的力量,等等。
耶稣所行的神迹是为了证明他的神性,并且激励人的信心,在他们没有偏见的思想中,确实产生了有效的影响,这些都在福音书中记载的清清楚楚。“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约2:11)。马可记载说,“众人都喜欢听他”(可12:37),在他传道工作的初期,在他医好一个长大麻疯的病人以后,路加说,“有极多的人聚集来听道”(路5:15),马可又补充说,“他们从各处都就了他来”(可1:45)。那个瞎眼的到西罗亚池一洗之后,眼睛就开了的人,责备不信的法利赛人说,“他开了我的眼睛,你们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这真是奇怪,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瞎子的眼睛开了,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作”(约9:30—33)。
当拉撒路从死里复活,“那些来看马利亚的犹太人,见了耶稣所作的事,就多有信他的”(约11:45)。多马是门徒中最怀疑的人,当他看到耶稣复活的身体时,他就完全的相信并且喊着说,“我的主,我的神”(约20:28)。只有这种结论,也正如彼得所下的结论“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才能说明新约中的神迹。耶稣自己也诧异,看见这些他所行的伟大神迹,奇妙的表明他无限的权能和神的慈爱与智慧的人,还是不相信(可6:1—6),并且他用激烈的言语,预言审判将要临到那些看见这些神迹还不肯相信的诸城邑(太10:1—15;路10:1—15)。
当然,耶稣所行的神迹是新约记载的主要部分。如果拒绝这些神迹,就不能不破坏全部可信的记载。问题的发生不仅在于超自然工作的可能性,也是由于耶稣的超自然的位格和他的救赎工作,以及他所行的神迹。
— 节录自《基督的位格》第10章 耶稣的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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